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李永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解除同居关系时,财产如何分割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1-20 16:28)    点击:445

  

  同居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,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,主要包括:(1)、奖金;(2)从事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(4)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);(5)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,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,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,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,都不属于共有财产。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,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,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,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,不属于共同财产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李永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公司法务  交通事故  债权债务  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永律师,李永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李永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03769996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李永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信阳律师 | 信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李永律师主页,您是第22978位访客